时间:2024-07-19 21:47:04来源:法治日报
在老挝金三角经济特区成立公司,开发虚假外汇平台,再依托技术手段上线虚假投资程序,采用“杀猪盘”等手段诱骗遭害人投资……经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贺某等40余名遭告人十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贺某等5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尘埃落定。
去年以来,最高检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第三批5起重大电诈犯罪集团案件,持续加强个案督导取得显著成效。
为依法高质效办好涉缅北电诈系列案件,最高检与公安部建立会商协作机制,研究解决侦办思路、证据完善、指挥统筹等问题,推进公安部建设全国证据交换平台,联合公安部赴28个省份开展现场督导,推进串并案件、深挖彻查,形成打击合力。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提前介入加强会商、引导取证完善证据,严格依法办案,深挖彻查重大犯罪集团及其组织者、指挥者、幕后“金主”、骨干分子。
犯罪人员“三低”特征明显
10岁的女孩要来父亲的手机躲进房间,等父亲想拿回手机时,却看到满脸慌张的女儿正在给陌生人群发红包。另一边,5个18岁左右的少年正为轻易赚了4000多元而兴奋——他们在社交平台上冒充警察,专挑10岁左右的孩子行骗。
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大孩诈骗小孩”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先是在各大社交网站注册账号,并用网上下载的假民警照片作为头像,之后在海量用户中筛选合适目标,落实后利用“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的话术恐吓受害者,将受害者拉进群聊中让其发红包,直到将对方账户里的钱骗干净。
《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2023年)》显示,犯罪人员“三低”(低年龄、低收入、低学历)特征依然明显。在校及刚毕业学生逐渐成为犯罪集团拉拢吸收对象,未成年人涉罪人数有所增加。
对此,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792人。同时,检察机关还强化网络犯罪预防,开展“菜单式”法治教育,为网络犯罪套路“画像”,让未成年人提高谨防,增强防范网络犯罪意识、筑牢心理防线。
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时,获取一条重要线索——蒋某等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兼职信息,陆续联系40余名在校学生,办理电话卡577张。
为摸清底数,东胜区检察院对2021年以来发生的未成年人涉嫌电信诈骗犯罪案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发现在校学生办理、出售电话卡的情况较为普遍,孩子们极容易为蝇头小利沦为犯罪分子操控的“卡农”。针对这一类型化问题,该院搭建出“业务+技术”的数字检察工作体系,引入未成年人等相关信息,扩大检察数据池,助力检察官快速整合证据,精准发现其他潜在参与学生。
通过运用该模型,东胜区检察院发现并捣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2个,刑事立案9人,缴获多套“无线语音网关”等电诈工具;督促注销异常电话卡5590张,关停异常高风险电话账户1095个;向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71份,对涉案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醒监护人实时掌握未成年人电话卡办理情况;向电信主管部门、教育体育局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8份,督促教体局向全体师生发放“出租出借出卖电话卡风险提示函”。同时,该院运用联席磋商、情况反映等方式,规范未成年人入网行为,推动建立未成年人通讯数据调取和线索移送机制。
完整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检察官姐姐,我正式上班了,以后我会好好工作,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电话中,刚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熊某对进行回访的办案检察官说道。
2023年11月29日,熊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仍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给他人转账,获利7540元。案发后,熊某退缴犯罪所得并赔偿杨某某部分损失。
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检察官来到熊某就读学校、村委会等进行走访,了解到熊某平时表现良好,在校期间遵规守纪,家庭经济困难,因贪图一点小利,才提供银行卡给他人。
审查起诉阶段,熊某真诚悔罪,申请参加10天次社会公益服务。检察官决定召开起诉必要性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员在详细了解案情,综合听取熊某的陈述、办案机关的意见后认为,熊某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一致认为对熊某无起诉必要。今年3月20日,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