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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这些情形是不法集资

时间:2024-06-21 16:35:22来源:太原晚报

  近年来,打着“无本生利”“分享经济”等幌子的不法金融活动时有发生。很多人在不懂投资、不追问平台是否合法、一心只想赚钱的心态下,遭非法分子利用,最终落入不法集资、传销犯罪的陷阱。什么是不法集资?常见手段有哪些?如何规避陷阱?6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为大家详细解读,同时提醒市民,仔细识别、时刻防范不法集资。

  什么是不法集资

  《刑法》上的不法集资,是指不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实践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挥霍、浪费、转移或者不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

  不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不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究竟为: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四种常见手段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不法集资有四种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不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被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非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融易新媒体消息,骗取公众信任;

  三、虚假宣传造势。非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广播电视、网络等发布广告,在报刊上刊登文章,雇人散发宣传单等,制造虚假声势;

  四、利用亲情诱骗。有些不法集资的参与人,为完成或增加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谨防十种情形

  如果遇到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谨防:

  一是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二是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四是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五是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六是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七是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广告传单的;八是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九是“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三要、三不要”

  当前不法集资手段花样翻新,变种层出不穷,但无论形式如何变化,以给付回报为诱饵、不法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特征不变。做到“三要、三不要”,可以有效规避陷阱。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遭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落实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谨防,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很可能是忽悠,切忌盲目“随大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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