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4 17:19:10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出台《指导意见》对于防范养老领域不法集资有什么作用?下一步,处置不法集资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如何充分发挥合力,切实遏制养老领域不法集资行为?
付占胜:出台《指导意见》是确定“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究竟举措。《指导意见》加强了养老机构预收费收取、管理、使用、退费的监管,明确了预收费的银行存管和风险保证金管控方式,强化了预收费的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对防范养老机构商事行为异化为不法集资活动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下一步,处置不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与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切实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一是完善政策制度。配合主管部门将防范不法金融活动融入行业规划、制度建设、日常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二是坚持高压严打。侵害老年人权益的不法集资行为性质恶劣,必须主动出击、露头就打。目前,正在全国开展的打击不法集资专项行动,针对养老、旅游等重点领域,加大查办、打击力度,处置、揭秘一批不法集资案件,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处置不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强化养老领域风险监测排查和形势研判,防患于未然。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处置不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6月集中开展宣传教育,通过这几年的集中宣传,对普及金融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起到很好作用。现在正在全力准备今年集中开展的“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宣传月活动,希望各位媒体朋友积极参与,通过一年接着一年的持续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抵制不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总台央视记者
《指导意见》印发后,民政部将如何推动确定?
李邦华:一分部署,九分确定。下一步,民政部将从四个方面加快推动《指导意见》确定落细。
一是指导各地民政部门细化措施。《指导意见》正式施行还有半年时间,文件中很多要求是原则性的,需要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细则或者相应管理办法,细化管理要求和究竟措施。比如:明确本地区养老服务费的最长预收周期、押金的最高预收额度、会员费的最高额度和风险保证金的留存比例等限制性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还要会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制定存管制度,明确存管规则。
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人民银行、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健全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定期通报问题线索、研判重大风险隐患,协同做好存量攻坚;加强与存管银行协同配合,实现存款银行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形成行业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双向发力的管理模式。
三是帮助存量机构平稳过渡。指导各地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帮助养老机构做好政策实施前后的衔接与准备。
四是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指导各地民政部门依托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提高预收资金风险监测预警的精准度。鼓励各地开展养老机构信用等级动态评估,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开展差异化监管;完善推行养老服务协议示范文本,探索养老机构合同网签,规范签约履约行为;积极对接保险机构,探索“履约保证保险”等商业保险,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降低消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