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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年报诈骗”!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提醒

时间:2024-03-27 19:23:01来源:生活报

  近日,多名经营主体反映,有自称“工商局工作人员”“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或“年检中心人员”等非法分子冒充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企业、商户经营者打电话、发短信、加微信声称“年报开始了,只要您交99元、200元、300元,我们就可以帮您年报!”有的还发送了年报链接,链接中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对此,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对年报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警惕诈骗!

  “年报诈骗”常见手段

  第一种,向经营主体发送诈骗短信,诱导其点击短信链接登录不法交易平台。

  第二种,冒充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经营主体,声称年报公示、信用修复要缴纳几百元至千元不等的费用。

  第三种,通过加微信聊天,诱导其进行年报公示、信用修复,收取费用。

  第四种,以年报公示、信用修复为由,诱骗经营主体进行“身份认证”,获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主体整个年报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

  非法分子以“广撒网、多捕捞”的形式,通过微信小程序、短信、快递等方式,甚至冒充市场监管部门来骗取经营主体的信任,通常以“年度报告未通过审验、未进行年报申报、开展信用修复”等名义为由,引诱个人或经营主体点击假链接、进入假平台、下载APP,填写银行卡信息及个人身份信息并收取手续费,骗取信息和钱财,使不明真相的经营主体被受经济损失。如果经营主体遇到以上情况,请一定提高谨防,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融易新媒体消息,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警惕遭骗!

  特别提示

  (一)年报时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年报方式。请认准官网渠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完成经营主体年报填报。

  第一、网上填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

  第二、手机填报:个体工商户可关注“龙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在主页面右下角点击“微专题”后,点击“年报入口”进行填报。个体工商户也可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进入“年度报告”板块,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后进行填报。

  第三、纸质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见习记者:王艳;记者: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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