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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宣判一起涉虚假承诺提供投保信息电信网络诈骗案

时间:2023-07-03 08:12:01来源:人民网

  27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公开宣判一起涉虚假承诺提供投保信息电信网络诈骗案,融易新媒体,依法对被告人黄某芬、刘某文等27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期。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6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黄某芬通过招募26位“员工”,共同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期间,被告人黄某芬等人指使招募的销售人员按照事先培训的“话术”内容,以加入会员可以提供优质保险客户资源为诱饵,骗取保险业务员缴纳“会员费”。截至案发日,黄某芬等27名被告人以上述手段骗取全国各地3000余名保险业务员缴纳“会员费”共计1800余万元。

  厦门中院认为,被告人黄某芬等2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集团犯罪。其中,被告人黄某芬负责领导、组织、指挥所有犯罪行为,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刘某文、刘某、吴某滨分别指挥、组织各自部门人员实施犯罪行为,属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在犯罪组织中起主要作用,系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的罪行处罚。其他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警惕保险获客平台等第三方平台骗局。”厦门中院法官提醒,近年来,互联网络陆续出现多个网络保险获客平台等第三方平台,即平台将具有购买保险意愿的客户信息进行收集,再匹配给各地区的保险业务员,从中收取相应的费用。本案中,黄某芬等人即利用电信网络技术,虚假承诺提供优质投保人员名单等信息,骗取全国各地保险业务员缴纳会费。“选择此类保险网络获客平台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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