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9 18:17:28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多家银行被罚!信贷资金为何屡被挪用于炒房炒股?专家:数字货币将有助于银行信贷资金的把控
12月24日,江苏银保监局公布20张银行罚单,涉及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常熟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渤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润州长江村镇银行等8家银行10个分支机构,而处罚依据很多是指向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或楼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多次提及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而该定位还被纳入十四五规划。监管规定银行信贷资金要有明确且合法的用途,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有企业或个人通过各种手段将贷款用于炒房或炒股。
对此,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首席FICC分析师明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根源上看,贷款资金被挪用这种现象较为普遍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尚不成熟,投资者教育尚有欠缺,很多投资者没有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良好的财务管理和资产配置习惯。一些结构性的因素也是重要原因,比如房价的长期高速上涨,再加上房地产具备抵押品特性,容易滋生投机的土壤。最后,有的企业和个人违规贷款的手段较多,银行在很多时候也难以分辨贷款的真实用途,导致信贷资金最终流入资本市场。”
有从业人士对记者表示:“一般来说,如果信贷资金流入楼市、股市是通过转账等交易方式的话,银行是很容易监测到的。但事实上,银行将资金划入贷款人账户后,如果资金通过多次绕道再转回贷款人的账户中,即使是流入股市、楼市,银行也很难发现。”
8家银行领罚 最多的被罚150万
据每经记者统计,20张银行罚单中,处罚依据很多是指向贷款资金违规用于炒房或炒股。
其中,招商银行盐城分行,因“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流入楼市,授信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盐城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该行作出罚款85万元的处罚决定。
此外,常熟银行盐城分行也被属地银保监局开出75万元罚单。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发放无真实用途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个人消费和经营性贷款用途与约定用途不符,部分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而邮储银行镇江分行,因“未有效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且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作购房首付款,向购买主体结构未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被处以罚款55万元。
平安银行盐城分行也被开出30万元罚单,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个人信用贷款资金流入股市”。
记者注意到,本次公布的罚单还包括江苏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及镇江润州长江村镇银行,处罚决定书均在12月17日至12月21日期间作出。
其中,江苏银行更是被罚款15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规模;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
信贷资金被用于炒房炒股为何屡禁不绝?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央行在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报告中提出,“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此外,12月18日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今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10月公布的“十四五”规划建议,均重申“房住不炒”。
随着互联网贷款的兴起,通过小贷等互联网借贷平台借出的资金也极有可能被用于炒股或炒房,而且商业银行无法直接监控借款人贷款的直接流向。
今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指出,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房产、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如发现贷款用途违法违规或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应当采取措施提前收回贷款。同时,规定“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虽然监管层层加码,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有企业或个人通过各种手段将贷款用于炒房或炒股,且此类现象屡禁不绝。
一西部地区国有大行信贷经理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银行在贷前审查环节中,可谓防不胜防。一些贷款人通过虚构贷款用途,提供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消费合同,比如,买车、装修等,这就加大了审查难度。”他进一步表示,当银行发现客户资金用于其他用途,肯定想收回,但是钱已到客户手中使用了,没法返还。
实际上,信贷资金流入股市、楼市手法隐蔽、花样繁多,同样加剧了银行的审查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