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6 19:50:01来源:互联网
现实中,早期纠正不仅限于高风险机构,对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等问题机构的早期纠正也可以同步进行。金融监管总局恢复处置司有关负责人在谈及贯通早期干预和风险处置时表示,要建立具有硬约束的早期干预机制,对触发条件的机构果断采取强制性监管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要求,防止小事拖大,同时,统一规范高风险金融机构认定标准,对符合认定标准的,要及时启动处置程序,扎实稳妥开展风险处置。
对于“硬约束”,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响应机制,及早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识别脆弱性机构,强化“硬约束”早期干预,形成“日常监测—问题识别—早期纠正—风险处置”的监管闭环。
业内专家还建议,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硬约束早期纠正机制的法律地位,明确时限要求,增强强制性,在法律法规上进一步明确对高风险机构采取早期纠正的触发情形、究竟措施和限期整改硬约束等。
完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近一段时期,全球金融市场面临不落实因素增多,市场波动加剧。我国要实现对系统性风险的有效防控,必须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相关文件的表述,我国稳保基金定位于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的“后备资金”,经批准后用于应对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重大金融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公开表示,处置重大金融风险时须优先通过银行内部资本工具减记等方式由股东、无担保债权人等承担损失,并优先动用存款保险基金等处置基金。
当前,我国持续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目前全国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已加入存款保险。按照50万元的偿付限额,存款保险能为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是与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协同配合。
据了解,我国已经建立了存款保险基金、保险保障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期货投资者保护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等金融行业保障基金。但相对于近年来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金融行业保障基金规模有限且部分基金的使用范围面临限制,缺乏统筹配合,应用机制有待细化。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需进一步完善。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温彬认为,未来5年是化解一些领域金融风险的重要时期,融易新媒体消息,需加快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积累。
业内专家建议,对于没有系统性影响的风险,原则上无需动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可遵循成本最小原则采取偿付受保存款等上述处置措施并允许出险银行市场化出清。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认为,对于有系统性影响的风险,作为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的后备资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应在其他内外部市场化纾困方式已穷尽,但仍未达到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目标的情况下及时介入,这将非常考验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运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