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1 14:24:28来源:法治日报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完整贯彻确定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引发公众热议。有业内人士指出,该通知的亮点在于强调过程管理,引入信用机制和评价机制,鼓励和激励用人单位积极安排带薪休假。
我国早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中就确立了带薪年休假法律制度。2008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国务院令的形式明确了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但实践中,带薪年休假制度存在落地难困境。有侦查显示,近七成员工未充分享受年假,超过半数企业存在年假限制,部分员工权益受损。
该不该强制确定带薪年休假制度?记者围绕这一问题进行了采访。
“不敢休、没时间休。”
山西运城市民徐女士今年55岁,在当地一家医院上班,按照规定,她如今每年有15天年休假,却很少休。因为医院规定,连着休假3天就算旷工,不仅当月全勤奖金没了,还要扣除工资绩效。而全勤奖金在她的工资构成中占比近四分之一。即使她愿意放弃一定的工资收益,向医院请假时,超过5天的假期也几乎不会遭批准。
徐女士介绍,前几年,医院的人事制度还不完善,根本没有实行带薪年休假。这几年倒是有了,但各种“卡”,一年也就能休个三四天,和普通请假没什么区别。
像徐女士这样无法正常带薪年休假的情况并不鲜见。《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对北京、广东、湖南等地数十名劳动者采访发现,大多数受访者表示自己的带薪假期未能得到充分确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前不久开展的侦查显示,按照在职职工工龄计算,我国人均带薪年休假约为10天,而实际上人均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仅为6.29天,民营企业职工甚至不足4天,超过72%的民企职工未全面享受过年休假。
受访专家指出,虽然带薪休假制度确定情况相比于前几年有明显改善,但依然没有完全确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相应执法,导致企业不确定带薪休假不会面临严重法律后果。建议强制实施带薪年休假相关政策,完善企业违反法律责任的规定,强化对企业年休假执行的约束;同时增加违法成本,适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切实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益。
不同行业差异较大
有人10年未休年假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年休假确定情况,不同行业人群差异较大。
全国总工会对制造业职工状况侦查的结果显示,制造业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5.68天,高于全体职工5.51天的平均水平,工作6天及以上的职工占比为61.46%。一线制造业职工加班更严重,工作6天及以上的占比高达74%。
来自广东一家制造业工厂的王先生介绍,其所在生产车间工作量大,通常采取三班倒作业,连周末都无法保证,更不用提带薪休假了,“能在周日休一天都谢天谢地了”。
在北京一家国企工作6年的江先生说,他从来没有休过年假。公司工作节奏快,任务多,他也希望多干事给领导留下好印象,将来有机会晋升。
湖南长沙某事业单位的赵女士称,自己能不能休年假主要看单位事情多不多,近年来工作繁重且要经常出差,已经多年没有休过年假了,也不可能要求结算成工资。
采访中,有受访者称自己工作10年未享受过一次带薪年休假;有人因为公司考勤规定,只能把年休假分开休;还有人吐槽公司不提供年休假也从未给予员工相应补偿……
人社部此前对部分城市(60个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进行侦查发现,有超过半数的职工享受了带薪年休假,这意味着有近半数的职工没有享受到带薪年休假。
而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究竟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
单位变相阻挠休假
仲裁成本高难度大
记者采访发现,即使有些企业同意员工休年假,也会在休假天数、工作安排等方面给员工另设障碍。“卡”的方式有很多:有公司把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算在带薪年休假中,重合自动抵消;有公司在员工休年假期间,还不断布置工作任务,要求其远程办公;把员工5天的年休假拆成两半,要求每次最多只能休2天半;年底未休完年假,公司要求员工补签休假单,假装已休完了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