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21:04:39来源:法治日报
针对报告中提到的“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内容,苻彩香建议尽快制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以此夯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法律基础。
蒋卓庆委员提出了关于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治建设的建议。鉴于中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的金融机构中,许多是资本市场上市的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股份制企业,他建议,对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管理事项和权责以及派出的国有股权董事履职管理,应当根据权由法授、权责法定的原则,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权责,确定责任,健全治理,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汤维建委员建议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法治化进程,通过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相关监管工作中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以及法律后果,提升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机制、责任目标考核奖惩机制等。
吕世明委员注意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制定国有资产法提上立法日程,他建议进一步加快制定出台这部国有资产领域基础性法律。
“尽早出台国有资产法,对国有资产依法依规依章、更高质量发展具有长远价值。”吕世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