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30 11:10:01来源:羊城晚报
记者查询发现,在广州,该品牌连锁宠物馆就有4间分店。在社交媒体上,曾女士分享了自己的经历。令她意外的是,得知她的经历后,有9个同样是在广州这家品牌不同分店遇到糟心事的领养人向她倾诉了类似的烦恼。其中一个在天河区体育东店领养猫的人告诉她,从2月13日领养猫,到2月22日猫死亡,仅经过9天的时间。
记者注意到,在大众点评,不少网友质疑该体育东店的卫生环境和宠物的健康状态。有人直言:“第一次进入一家宠物店如此气愤的,我没消费就不讨论领养价格问题,但看到这么多只猫猫的精神状态以及生存环境,真的很心寒~这些人像是借些‘爱心领养’来圈爱宠人士的钱……”还有人提到,商城里的产品很贵,价格虚高,还是很少听到的品牌,质疑该店销售的是劣质猫粮。
记者根据网上的地址来到这家门店,刚走进店内,就闻到浓重的宠物粪便的味道,有些猫咪看起来精神萎靡,几只小狗遭关在笼子里,底下有不少未清理的粪便。
难解除的合同成矛盾焦点
羊城晚报记者侦查发现,免费领养、每月扣费购买商家指定产品、宠物实际购买价虚高、宠物健康等问题,已成为宠物行业纠纷的高发。据公开报道,不少领养人被遇宠物突然死亡、但还要分期支付领养费的困境。情况各有差异,但难以解除的领养合同成为矛盾的关键点。
“我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曾女士对记者坦言,自己尝试了多种办法维权,但并没有太多效果。“我向12315举报了,对方说协商不成功,建议上诉。”曾女士向记者展示的广州政务回复显示:江南中消委会收到举报联系商家和举报人协商,经协商,商家反馈店内有提供免费治疗方案,不接受无偿解决,拒绝和解。调解失败,终止调解。建议举报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曾女士还表示,自己还曾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但警察说之前因类似的事情已出警多次。但因为签了合同,警察也没办法解决。
有业内人士表示,活体动物的销售,在缺乏究竟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市场监管部门难以认定商家具有违法行为,其中会有不少商家打“擦边球”,例如和商家签的是领养协议,这并不属于销售行为,而是赠与行为,这某种程度上就规避了市场监管。
“上诉也不行,因为合同里约定,要先上诉,得先去仲裁。去哪里呢?这家店的老板的老家江西赣州。”曾女士十分气愤,认为协议里一环套着一环,消费者需要付出更多时间和金钱成本才能维权。她签订的合同中,确实有一条:“由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双方可提请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按照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
那么,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能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此,上海秦兵(北京)律师事务所刘馨远律师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合同里约定仲裁条款,是可以的。仲裁和诉讼是维权的两种途径,选择仲裁就不能选择法院诉讼,除非约定仲裁不明或无效。
好消息是,曾女士日前告诉记者,其已通过扣款平台顺利解约。“我找了个律师,请他起草了律师函。整理好相关资料和图片之后,联系了微分呗平台。工作人员在了解了究竟情况之后,就帮我解约了。”
“免费领养”如何规避风险?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关于签订领养协议的“免费领养”纠纷不断。为何频繁出现此类情况?若要签订类似条款,消费者应注意哪些问题?
刘馨远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领养人法律意识不足,谨防性不高,容易遭“免费领养”所迷惑, 同时,对于宠物消费市场的法律监管,在惩戒确定上并不是很严格,造成监管缺失。
他建议,消费者在决定之前,最好在网络和媒体上查看相关案例,分析是否容易产生纠纷以及产生什么纠纷。此外,在签订类似合同条款时,首先要细看全文,尤其是领养规则和发生疾病或死亡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规则,若感觉超出正常承受范围,就需要认真考虑是否决定“免费领养”。
如果宠物店以“免费领养”名义,实际却高价出售病宠,属于什么行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对此,刘馨远表示:“这属于严重的欺诈行为。如果‘免费领养’之前,就属于病宠,这就相当于重大隐瞒,属于可撤销或无效的合同,宠物店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严重,还可能触发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