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8 23:05:01来源:法治日报
甄景善认为,部分“黄牛”“票务”采取违法技术手段抢票,主办方或票务代理机构与“黄牛”“票务”内外勾结,大幅降低公开售票比例等,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出现官方售票渠道“秒没”,而“黄牛”“票务”手中却票源充足的情形。该种情形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更是对市场秩序的严重破坏。
如果“票务”手上的票“都是主办方赞助出来或者买过来的”情况属实,那么相关主办方是否存在问题?除官方平台外,主办方是否能将演唱会门票主动给与或售予二级票贩?
马丽红认为,主办方作为经营主体,将演出票通过赠与或者转售方式交予第三方即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但即便合同有效,也存在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遭处罚的可能性。
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媛媛说,主办方将门票主动售予二级票贩,如果使得面向公众销售门票数量低于核准数量的85%,或者为倒卖门票提供了便利,那么就可能会依照《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遭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
放票数须公开透明
完善实名入场制度
2023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强对演出票务销售平台的管理,依法处置未履行核验票务经营单位资质及演出批准文件义务、为倒卖门票提供服务等违规行为。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倒卖演出票证的打击整治力度,完整收集网上网下倒卖炒作票证信息,及时发现加价、变相加价销售票证的线索,严厉打击网上网下倒票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按照上述规定,演出举办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演出举办单位除自行经营演出票务外,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演出票务经营单位经营本单位营业性演出门票,应当明示其授权的票务代理机构,引导消费者从合法渠道购买门票,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消费者购票、入场和退票规则。
然而,实践中,是否达到了85%门票数量似乎很难衡量。记者近日浏览多个官方售票平台发现,多场演唱会售票页面并未标明售票数量。例如,林俊杰近期将先后在成都、杭州、福州、天津等地开演唱会,官方售票平台为大麦、猫眼等。但4地共8场演唱会中,仅成都场次公布了官方售票平台的可售总张数,两平台相加合计4万余张,但全场总票数一共多少,融易新媒体消息,不得而知。
在受访专家看来,演唱会门票放票数不够透明,让倒票的“黄牛”“票务”有机可乘。
甄景善建议,要加强票源管理,保障演出举办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督促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销售平台将大型演出活动的票务信息实时传输至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并依法公示票务销售数量、票价等情况,避免演出举办单位为牟取高额利润与“票务”暗中勾结,从源头上减少“票务”倒卖门票的可能性。
“对于剩余极少部分允许不公开销售的工作票、转赠票,由于多为纸质形式发放,票面信息并不与使用者直接关联,因此往往是‘票务’倒卖门票的重要来源。对于此类票源可以实行登记制,并密切监测票源流向,实现可溯源管理。”甄景善说,同时强化实名制管理,规范售票环节,严格确定购票、验票实名制,并设置个人单场次购票上限,缩小“票务”抢票后高价倒卖的空间,但在强化实名制的同时也需要完善退改制度。
除加强票源管理外,董媛媛建议,演出举办单位应当选取具备合法资质的票务平台,且要秉承诚实信用原则,避免为了从中获利而将门票售予票贩、为其倒卖门票提供便利。大型演出活动应当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保证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一致。演出举办单位还应当履行告知义务,明示其授权的票务代理机构,引导消费者从合法渠道购买门票。
她还提出,对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以及公安部门来说,应当加强对演出主办单位、演出票务销售平台的指导和管理,除了要督促其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相应实名制义务、告知义务之外,还要加强对其实施的为倒卖门票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办和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