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7 17:28:54来源:中国青年报
没有任何通知,快递直接遭放在快递驿站,甚至直接遭签收;遭擅自放快递柜的快递超时还要多付保管费;快递不仅不送货上门,快递驿站还以直接退货威胁消费者……以上这些问题,都是老百姓在收快递时遇到的“坑”。
受这些问题困扰的消费者迎来了曙光。3月1日,《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行。其中提出,“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不得抛扔、踩踏快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按照约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收件地址、收件人”……以上措施,都是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国快递业发展韧性持续增强。去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实现了从“年均百亿”到“月均百亿”的跨越。去年12月,国家邮政局监测数据显示,我国快递年业务量首次突破1200亿件大关,再创历史新高。
随着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加快,解决快递末端的问题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应有之义。
快递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仍有不少
老百姓对于解决快递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呼声高居不下。
物流专家杨达卿观察到,当前,未征得消费者同意擅自将包裹寄存驿站、快件箱,野蛮分拣等问题仍较为普遍。他认为,这背后是快递企业管理不精益、服务不规范。
与此同时,杨达卿表示,快递行业已经有了一些服务标准,但仅靠行业标准,缺乏法规保障,仍难有力推动快递服务升级。
一直以来,未经允许,擅自将收件人的快递放在快递柜或快递驿站的情况并不鲜见。在一些地区,往往几家快递网点综合在一个快递驿站,驿站一定程度上处于“垄断”地位,不仅不提供送货上门的服务,有时消费者多次拨打电话,也是一周后才送货上门,有的消费者打电话举报,相关人员才会选择送货上门。
在农村,快递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更为突出。在一些地区,快递很难配送到村里,大多是配送到镇上的快递驿站,村民很少接到快递员的询问电话,一般都是直接遭通知去快递驿站取快递,有的村民取快递要去几公里甚至10多公里之外。
值得关注的是,乡镇快递网点不足,催生了“拖车费”。一些不在配送范围内的村镇,居民去自提快递,要交1-2元“拖车费”,偏远地区收3元。收或不收“拖车费”,对不少乡镇经营快递寄存点的人来说,是一个生存问题。他们拉这些快递回来,需要付出人力、车费等成本。
针对这些问题,《办法》提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同时还提及,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
针对《办法》提出的关于“快递不擅放驿站”的内容,不少网友表示很期待,与此同时,他们也谈到:“规则都很好,主要还是要落到实处。”
落点在一个个快递员的肩头
我国每年超千亿件快递的背后是快递小哥不停奔跑,把一个个快递送到消费者手上。快递新规的确定最终也要落在一个个快递员的肩头。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副会长徐勇认为,《办法》正式实施后,可能会出现以下现象:快递举报将会增加,一方面,快递员未按规定将快递送货上门可能遭举报;另一方面,快递员送货上门,有的人不在家,因快递丢失等问题去举报。
因此,不少人认为,《办法》正式实施后,更多压力传导到了快递小哥身上。
2月25日19时许,北京市朝阳区一位申通快递小哥李明(化名)还在送快递,他刚整理完30多个快递,给快递的主人一个一个打电话用了半个多小时,还剩下几十个快递没整理。他将像往常一样,把这些快递直接放在快递主人家门口。
李明每天大约要送300多个快递,扣除各项成本之前,他送1个快递的收入在1元左右。李明称,自己送的快递并不算多,虽然小区有快递柜,但他一般都会直接送上门,大都直接放在家门口就走,不会打电话或者敲门。
《办法》第二十八条提出,收件人可以签字或者以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
送快递是个“赶”时间的活儿,快递员要挨个确认收件人或相关人签收快件并不是一件易事。李明一天要给很多人打电话,打1次就通是比较幸运的,经常是打了3次也不通,一个快递耗费两三分钟,加上送上门,敲开门,很多人又不在家,让本人签收或者其他人代收更难。李明并不了解《办法》即将实施,更不清楚这项新规将给他带来的影响。他说:“挨个那样送,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