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5 05:31:01来源:中国证券报
3月15日,在网络消费典范案例新闻宣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宣布了十件网络消费典范案例。
最高法副院长贺小荣先容,此次宣布的十个网络消费典范案例精选自全王法院报送的数百起案件,涉及压制条约效力、消费者小我私家书息掩护、未成年人网络充值、在线旅游预定处事、限时免单促销、二手商品生意业务、在线租赁、平台策划者责任、网络食品安详、名目条款效力等问题。
最高法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高燕竹在答复中国证券报记者关于“网络消费纠纷相较于传统消费纠纷的特点”提问时暗示,与传统消费纠纷对比,网络消费纠纷生意业务主体巨大,生意业务情况虚拟化,生意业务条约名目化,新业态新模式不绝涌现,给民商事审判提出新要求,带来新挑战。
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增长
“当前,跟着我国数字经济的发达成长,网络消费已成为社会公共的根基消费方法之一,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也随之增长。”贺小荣说。
他暗示,近五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网络购物条约纠纷案件9.9万件、网络处事条约纠纷案件2.3万件。以网络购物条约纠纷案件为例,2018年一审审结1.2万件,2022年一审审结3.2万件,案件数量增长近两倍。除这两类案件以外,尚有大量涉及产物责任、租赁条约、旅游条约等网络消费案件。
贺小荣先容,此次宣布的十个案例主要泛起三方面特点。一是一连优化网络消费情况,不绝加大对消费者权益掩护力度。好比,张某某诉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交易条约纠纷一案,认定未成年人超出其年数、智力水平举办网络游戏充值的,监护人可依法追回充值款,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正当权益,为未成年人康健生长营造精采的网络空间和法治情况。“这些案件对付指导人民法院努力发挥司法职能浸染,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营造康健、安详的消费情况具有示范意义。”贺小荣暗示。
二是引导电商主体类型策划,促进数字经济一连康健成长。好比,张某与周某、某购物平台信息网络交易条约纠纷一案,认定限时免单约定条件成绩,策划者该当依约免单,有利于进一步类型网络促销勾当。再好比,张某与吴某网络购物条约纠纷一案,剑指网络消费中的霸王条款现象,明晰认定“生意业务完成,不支持售后维权”的名目条款无效。“这些案件通过个案裁判明晰代价导向,彰显了司法在引导市场主体类型诚信策划、维护公正有序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数字经济康健成长方面的重要浸染。”他说。
三是明晰权利行使界线和责任范畴,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引领浸染。好比,张某等人诉某商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认定商家因遭差评擅自发布消费者小我私家书息组成侵权,融易新媒体,厘清了策划者行为界线,切实维护消费者小我私家书息权益。
网络消费纠纷四大特点
谈及网络消费纠纷与传统消费纠纷有何区别,高燕竹先容了四方面特点。
第一,生意业务主体巨大。传统的线下消费一般回收面劈面生意业务方法,生意业务主体较量简朴清晰。但在网络消费中,增加了网络平台运营商、网络付出平台、物流公司等主体,这也使得法令干系越发巨大,必然水平上增加结案件审理难度。在制度拟定和案件审理中,首先要厘清法令干系,明晰责任主体,同时也要出格留意处理惩罚好差异主体之间的权利斗嘴,做好好处均衡。
第二,生意业务情况虚拟化。网络消费通过在线方法举办生意业务,策划者通过网络平台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法展示商品,两边以网络为前言在虚拟化的情况中完成下单生意业务。这就要求在法则制按时充实思量网络消费的特点,好比七天无来由退货就是适应新型消费模式而设立的法令制度。
第三,生意业务条约名目化。在传统零售勾当中,生意业务两边凡是有更多时机对商品价值、质量等举办商量后订立条约。而网络生意业务中策划者面临的是不特定的浩瀚消费者,为了低落生意业务本钱,凡是回收名目条约举办生意业务。这就要求在案件审理中要处理惩罚好契约自由和契约公理的干系,在尊重当事人约定的同时也要举办正当性审查,好比要审查名目条款是否存在对消费者不公正不公道的景象。
第四,新业态新模式不绝涌现。数字经济规模的成长日新月异,直播营销、外卖餐饮、在线租赁、网络约车等新业态新模式不绝涌现,这也给民商事审判提出新要求,带来新挑战。民商事审判中,要实时相识并不绝适应数字经济成长新形势,僵持勉励和类型并重,引导新业态康健成长,同时也留意为市场创新留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