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21:12:02来源: 北京政法网
近年来,北京石景山法院审结了多起涉医疗养生类养老诈骗案件,该类案件严重损害老年人财产权益和社会稳定。
11月3日,石景山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结合此类案件主要特点、行为模式、诈骗类型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期增强老人识骗防骗维权意识,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医疗养生类养老诈骗涉案金额高犯罪组织公司化程度高
2019年至2022年,石景山法院共审结涉养老诈骗案件17件,其中医疗养生类养老诈骗案件13件,该类案件呈现出“两高两低”特征:医疗养生类占比超75%,三成以上案件的被害人多达百余人,且被害人集中分布在60周岁以上。
同时,被害人多集中在有固定收入的退休人员,他们有一定的积蓄、退休金等可供支配,故被诈骗金额一般较高,严重危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及家庭稳定。
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多为3人以上,且多为共同犯罪或团伙犯罪,甚至是组成犯罪集团实施犯罪行为。
犯罪集团一般组织严密,各成员分工精细,协作有序,呈现“公司化”趋势。组织者、领导者建立组织架构,吸收组织成员,制定诈骗套路和模式等,其他人员对诈骗环节进行细致分工,并熟练利用诈骗流程和诈骗话术,共同实施诈骗。有的案件诈骗团伙甚至成立公司,以合法的“外观”行诈骗之实。
例如,石景山法院审结的一起保健品诈骗案件中,诈骗集团成员分别扮演医生、外联、销售专员、会务、司机、患者等不同角色,相互配合,制造假象以骗取被害人信任。
犯罪人员年轻化文化程度低报案率低追赃挽损困难
石景山法院通报,养老诈骗,尤其是医疗养生类养老诈骗案件中,有些主犯以及诈骗团伙组织中作为业务人员的大量从犯多为85后、90后,甚至部分为00后,呈现出年轻化趋势,学历主要集中在高中以下,一般无固定职业,其中部分为无收入来源的在校学生或者毕业不久的未就业大学生。由于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走上犯罪道路。
此类案件中,诈骗团伙多流窜作案,经常更换作案地点,加之不法分子不断变化诈骗方法,给查办与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与此同时,很多老年人因怕家人知晓、怕给子女添麻烦、担心遭到打击报复、担心报案后损失的钱财得不到退赔等原因不愿主动报案,即使办案机关找到被害老人,很多被害人仍不愿承认其被骗事实,导致在具体案件中,诈骗金额无法被充分认定。
形成“找鱼塘—设诱饵—留钩子”模式以小恩小惠放长线钓大鱼
“找鱼塘”,获取被害老人信息,精准选择被害对象。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通过在广场、超市发传单、印发免费健康资料或通过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黑色产业搜集到老年人个人信息,之后通过不定期打电话、上门拜访等方式了解老人身体、经济及家庭情况。
“设诱饵”,以免费为诱饵,吸引老人陷入“套路”。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通过开推介会、介绍会、免费体检、免费讲座、免费看诊、低价旅游、发放小礼品、上门服务等“小恩小惠”博取老人关注及参与,让老人放下戒心,落入骗子们“放长线钓大鱼”的圈套。
“留钩子”,紧盯老人需求“痛点”,量身定制诈骗剧本。其一,利用老人容易相信权威的心理,花式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员身份骗取老人信任,其中冒充著名医院医学专家、中医的较多。其二,利用老年人缺少陪伴,渴望温暖与关怀的感情需求,不法分子通常通过花言巧语、嘘寒问暖、热情接待、全程陪护、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所谓的“家人般的温暖”,专攻老人心理防线,让老年人对其产生“贴心人”的错觉,获取老人的信任。其三,利用老年人重视健康且消费能力较强但辨别能力较弱的特点,虚构其产品功效,夸大老人病情,引发老年人内心恐慌,从而实施诈骗活动。
保健品和疑难杂症都能成为诈骗“道具”
石景山法院法官分析,基于以上行为模式,涉医疗养生类养老诈骗具体分为四种类型:
1.高价售卖保健品骗局。犯罪分子组织老年人开办健康讲座,由其同伙冒充专家、医生虚假问诊,再以被害人身体存在健康问题,不购买、不使用其产品会造成身体损害为由,以诱骗、欺诈、哄卖给被害人假冒伪劣保健品、虚构保健品药效等方式骗取钱财。但事实上,此类案件中大部分被害人表示,服用涉案保健品、药品后,其症状未改善,甚至部分被害人贻误治疗时机,导致病情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