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3 10:10:01来源: 经济日报
创新驱动发展,有赖于更加完善的科技金融体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针对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对研发活动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资金和保险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持续优化,努力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专家表示,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是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作用,以科技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以金融与科技融合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正确选择,也是金融与科技相互赋能,以金融新业态助力金融强国建设的有效路径。
增强全周期服务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科技、产业、金融相互塑造、紧密耦合、良性循环的格局正在形成。随着科技创新活动越来越复杂、技术迭代周期越来越短、竞争越来越激烈,如何让科技金融更好支持科技创新活动,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科技型企业研发风险高、投入大、周期长,发展各阶段的风险特征也不尽相同,传统的信贷保险产品难以满足其需求。为此,《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和特点先行先试,研发专属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今年年初发布的《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中也曾提出,做实专门机构,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科技资源集聚的地区,规范建设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专注做好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
究竟来看,一是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在有效防控风险基础上鼓励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规范银行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积极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金融支持。二是丰富成长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模式。鼓励拓宽抵质押担保范围,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险种,优化“三首”保险运行机制。三是提升成熟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适配性。鼓励通过并购贷款支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共保体、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等形式,提供综合性保险解决方案。
尽管银行信贷持续优化,但从长远来看,股权融资更适配科技型企业的高风险、高收益特征。专家认为,从国际经验看,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以资本市场为中心的直接融资体系相较于以银行为中心的间接融资体系具有更大的优势。资本市场具有更长的投资期限和更高的风险偏好,其风险定价和利益共享的机制与科技创新企业的特征更加匹配。通过股权融资,科技创新企业可以有效降低负债并优化资本结构,为研发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此外,资本市场还可以有效规范企业的公司治理,有效激发企业员工的创新热情和动力。
“在科技型企业成长早期,更多需要风险投资、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的介入,目前这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下一步要着力补齐短板,构建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在确定推进层面,要增强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风险评估能力,丰富适应高新技术领域特点的金融产品。
南开大学校长陈雨露认为,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就是要以科技创新为主要服务对象,以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为基础,以金融创新赋能科技创新为主要动力机制,面向不同类型科技企业以及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的差异化需求,以精准化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提供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金融服务。
用好货币政策工具
《指导意见》明确,“聚焦卡点堵点提升科技金融质效。科技金融要迎难而上、聚焦重点,助力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专家表示,在宏观层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筹划,其中,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大有可为。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宣布,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为5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