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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就正式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业务规则答记者问

时间:2024-05-01 04:02:18来源:新媒体

  两大交易所公告全文如下:

  上交所公告:

  一、请介绍一下本次发布业务规则的总体情况。

  答:上交所本次修订发布了9项业务规则,包括已公开征求意见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5项主要业务规则,以及4项配套业务细则、指引。究竟包括3类:一是6项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分别是《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及《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现场督导指引》。二是1项发行承销类规则,即《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指引》。三是2项持续监管类规则,即主板、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此外,上交所正在制定修订贯彻确定新“国九条”的其他业务规则,将尽快向市场发布。

  二、前期上交所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2024年4月12日至4月19日,上交所通过官方网站、邮件、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和方式,就业务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总的看,市场各方对贯彻确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加紧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则给予了积极评价。普遍认为,相关制度规则的修订体现了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及时回应了市场较为关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市场预期;各项制度改进符合当前资本市场发展阶段、企业发展状况,有助于处理好投融资、一二级市场、入口与出口等均衡关系,有助于加快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管规则体系。

  征求意见期间,上交所共收到各类市场主体反馈的意见建议100余条。上交所高度重视,逐一认真研究,共采纳意见建议近40条,主要涉及完善发行人股东责任、加强发行上市审核自律监管、细化中介机构核查方式、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设置分红指标等。对市场主体意见存在较大争议和分歧的,将进一步研究论证。对其他意见建议,我们后续将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做好规则解释说明,抓好规则确定。

  三、本次修订《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有何考虑?

  答:为了更好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强化科创属性要求,进一步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近期中国证监会修订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交所同步修订了《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一是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的关键指标。将“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将“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调整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将“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20%”调整为“达到25%”。例外条款中“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同步增加发明专利“能够产业化”的要求。

  二是聚焦促进科技创新需要,压实保荐机构推荐责任。要求保荐机构应当顺应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立足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推荐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科研成果转化运用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或者市场认可度高,具有较强成长性的“硬科技”企业申报科创板。

  四、《申请文件受理指引》作了哪些修订?

  答:新“国九条”明确指出,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上交所对《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作了修订,新增发行上市负面清单,明确相关申报文件要求。保荐人应当就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是否存在口碑声誉的重大负面情形,发行人是否存在突击“清仓式”分红等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将核查意见纳入申报文件范围。

  前述“突击‘清仓式’分红”的标准是: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流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

  五、为了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本次修订《现场督导指引》作了哪些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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