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2 10:23:03来源:互联网
浙江在放开放宽落户限制上再迈一步。
7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浙江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放开放宽城镇地区落户限制,放开人才落户,放宽投靠落户,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杭州市城区要取消落户名额限制,精简积分项目,确保居住年限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分数占积分的主要比例。该政策一经发布,便引发大众广泛关注。
《通知》的政策解读中写道,其目的即部署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据潮新闻,“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就业,本世纪以来,浙江也一直作为全国流动人口大省。此次政策出台将有利于促进外来人口转化为本地户籍,‘变存量为增量’。”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人口大数据与政策仿真(工作坊)研究基地主任米红在接受采访时,如此评价道。
浙江:杭州市城区取消落户名额限制 精简积分项目
7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浙江全面放开放宽城镇地区落户限制,放开人才落户:由县级及以上职能部门确定符合本地需要的人才范围,为人才落户地址提供更多的选择;放宽投靠落户条件,扩大亲属投靠对象范围。如,投靠除杭州市外其他城镇地区的子女不再对父母年龄做限制,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父母,市内迁移可以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等。
此外《通知》还提到,在杭州市城区经常居住,符合杭州市积分落户条件的,可以在杭州市城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杭州市城区要取消落户名额限制,精简积分项目,确保居住年限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分数占积分的主要比例。其他城镇地区要降低居住年限要求,简化办理手续。
《通知》指出,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探索建立居住证与落户有效衔接机制,规范办理条件,简化申请材料,畅通制度通道,提供落户便利,逐步实现在城镇地区(除杭州市城区外)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提出,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实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来本省就业并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在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时,其长三角城市群内的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可以与当地合并计算。推行居住年限设区市范围内互认,鼓励各地在长三角城市群内开展居住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
有何深意?
据潮新闻8月1日报道,“该政策不管是从现实意义还是导向意义上,都是非常重磅的。”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副研究员李杨表示。
仔细来看,《通知》主要放开放宽三类落户,一是全面放宽居住落户条件限制,明确取消杭州市城区积分落户名额,其他地区缩短居住年限;二是由县级及以上职能部门确定符合本地需要的人才范围,为人才落户提供更多选择;三是放宽投靠落户条件,扩大亲属投靠对象范围。这其中最受大众关注的一点,就是在居住落户方面,明确提出杭州市城区要取消落户名额限制。
目前,杭州常见的落户方式有人才引进落户、投靠落户以及积分落户。所谓积分落户,是通过划定分数线实行总量控制的,因此每年落户分数线可能会有浮动。但此次政策明确“取消杭州市城区积分落户名额限制”,即只要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积分落户基本申请条件,也就是积分满100分的就可以落户,这也让外来人口落户杭州变得更加容易。
按照杭州调整后的积分落户办法,以一名40周岁以下、高中学历的外地人为例,只要他在杭州居住4年、缴纳社保4年,积分就可以达到100分,如果参加无偿献血、社区义工等活动,还能获得额外的积分,时限还可以进一步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