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2 22:16:02来源:新媒体
日前,浙江温州出台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二手房”可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首付最低20%,双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至100万元;出售自有住房1年内重新购房的,在享受国家给予个税退税1%的基础上,叠加0.6%的财政补贴,可减轻负担1.6%。
7月以来,已经有江苏徐州、云南普洱、四川广元、湖北潜江、广东韶关、西藏昌都、浙江温州等多地发布购房支持政策。另有机构报告称,上半年,全国各地已有超百省市(县)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超300次。
温州购房新政:卖旧买新后,可获得交易申报价0.6%的补贴
7月8日,据温州日报消息,温州出台新一轮政策促楼市健康发展。
据了解,温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有7条面向购房者。
其中,为加快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登记新模式,《措施》规定,在押房产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无需先还贷解押再办理过户,可以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
为支撑职工高刚性住房需求,《措施》加大了对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40%。
《措施》还调高并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双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00万元,最低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30万元;单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65万元,最低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20万元。调整贷款计算规则方面,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基数倍数由5倍调整至6倍,最高倍数由11倍调整至12倍,其他规则不变。
为进一步提振购房者信心,给予购房者“真金白银”的实惠,《措施》延续了此前的首套房购房补贴政策。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温州市区(温州市区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温州湾新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购置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将给予出售住房交易申报价格0.6%的财政补助。除享受申报价格0.6%的财政补贴外,市区购房者还可在换购新建商品住房时,融易新媒体,叠加享受国家政策给予个人所得税退税1%的优惠,可减轻负担1.6%。
多地持续出台购房新政
据证券时报梳理,除了温州,7月以来,多地出台购房新政。
7月7日,昌都发布购房补贴新政,补贴对象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昌都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取得销售许可的房屋为新建商品房,不含别墅等高档住宅、二手房、自建房、享受优惠政策的回迁安置房等)的购房人(不含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商铺等),按干部职工购房300元/平方米、农牧民等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购房群体35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
7月6日,韶关将稳楼市新政有效期延长至年底,其中包括首次购买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20%;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放宽就近入学条件等。
7月5日,广元出台了35条稳经济措施,其中有3条稳楼市措施,包括用好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动态调整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等政策;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双职工由原70万元调整为90万元,单职工由原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等。
同日,潜江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其中提出,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可贷额度的1.2倍;推行“带押过户”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鼓励村镇户口和非本市户籍人员“先缴后贷”。
7月4日,普洱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合理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落实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多孩家庭(含二孩及以上)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享受贷款额度基础上浮,二孩家庭最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上浮20%。
7月1日,徐州推出主城区卖旧房买新房给予补贴政策,对购买新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合同价的0.8%补贴;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按合同价的1.2%补贴。
机构报告:上半年全国优化楼市调控超3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