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0 11:21:01来源: 蓝鲸财经
近日,裁判文书网发布一则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晋商消金”)与消费者产生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相关判决书。内容显示,消费者向晋商消金申请贷款10000元,贷款期限3个月,年利率为36%。
具体来看,晋商消费金融、李某玲双方于2019年11月26日签订了贷款合同,李某玲向晋商消费金融贷款本金10000元,贷款期限3个月,年利率为36%,还款方式为每期还息到期还本;贷款合同3.2条约定,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额偿还任何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时,应就逾期本金按照每日【0.1%】(逾期罚息利率),按日加付自款项到期日起至借款人实际偿还日止以实际天数计算的罚息(当期罚息=当期逾期本金逾期罚息利率(日)逾期天数);贷款合同3.3条约定,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借款人应当就逾期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按日加付自逾期之日起至借款人实际偿还日止以实际天数计算的复利(当期复利=当期逾期的利息逾期罚息利率(日)逾期天数)。
晋商消费金融根据上述贷款合同约定,于2019年11月26日向李某玲名下银行卡内发放贷款10000元。李某玲于2020年2月26日逾期,至2021年9月20日,李某玲已还款本金2.95元,未还款本金9997.05元。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的借款年利率为36%,罚息日利率、复利日利率均为0.1%,而晋商消金在提起诉讼后并未要求李某玲按照合同还款,反而主动要求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罚息。
晋商消金为何要主动下调还款利率?因为对金融机构的金融借款,年利率24%是司法保护上限。
法院认为,晋商消费金融与李某玲签订的《借款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融易新媒体,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晋商消费金融要求李某玲偿还借款本息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第2条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法院指出,本案贷款合同约定年利率为36%,原告自愿按照年利率24%计算诉前及诉后利息、罚息,符合法律及上述司法政策的规定,亦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法院予以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并不是晋商消金首次放贷利率超司法保护上限。凤凰网财经曾统计,近半年内裁判的十则与晋商消金相关判决书中,晋商消金放贷年利率全部高于24%,九成超33%,半数高达36%。而等到起诉时,晋商消金全部主动要求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罚息。也就是说,用户因未还款被起诉后,还贷利率反而“降低”了。
蓝鲸财经曾报道,据银保监通报情况,晋商消金多个季度投诉量位同样列辖区非银金融机构第一。黑猫投诉网显示,晋商消金的累计投诉量为1850件。投诉内容多为:泄露个人隐私盗取客户信息、暴力催收、联合助贷平台收取高额利息及砍头息等等。
对于用户投诉晋商消金联合助贷平台收取高额利息的情况,其实很好理解。蓝鲸财经曾发布《晋商消金股权获山西建投系接盘,被指资金、合规成本高,此前因征信问题被罚》一文,采访到消费金融行业的知情人士,其曾对蓝鲸财经表示,晋商消金本身的业务做得非常差,自营业务已经几乎不做了,存量业务稀少,多数业务都是靠第三方渠道为其导流。但晋商消金的资金成本高,合规性又相对较差。另外,晋商消金的大股东晋商银行在展业方面的表现非常不尽人意,既不会做业务也不会做风控。
此前晋商消金股权变更事宜获批。360在晋商消金与金城银行二者中,选择放弃与晋商消金合作,所持股权被山西建投系接盘。
晋商消金的产品包括线下消费贷款“晋情贷”、“随e贷”、消费分期“晋享分期”、现金类贷款“借蛙”等。在黑猫投诉平台,有投诉者声称根据计算,其于2021年8月在借蛙的借款利率为36%,高于目前宣传的24%,投诉未附每月还款明细。有多个投诉声称晋商消费金融借款达36%,但同样未附每月还款明细。有一笔显示晋商消金放款记录的图片,其年化综合费率提示为35.94%,借款时间标注为2021年初。
除了自营品牌,晋商消费金融曾合作的助贷平台包括“招集令”、“小闪分期”、达飞云贷、汽车分期平台可可家里、医美分期平台乔融金服、教育分期平台课栈网等,此前还踩雷多家长租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