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31 09:02:02来源:新媒体
告示日期:2023-03-31
安徽承义状师事务所
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姑且股东大会的法令意见书
(2023)承义法字第 00072 号
致: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法则》等法令礼貌和其他类型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状师事务所接管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万晓宇、杨军状师(以下简称“本状师”)就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姑且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令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措施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集会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深圳证券生意业务所网站上。本次股东大会已按告示的要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措施切正当令、礼貌、类型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划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集会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78 人,代表股份 387,803,22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21.0855%,均为截至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下午生意业务竣事后在中
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挂号在册的公司股东。个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376,907,40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49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4 人,代表股份 10,895,821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592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打点人员及本状师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切正当令、礼貌、类型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划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关于公司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方案论证阐明陈诉的议案》《关于追认关联生意业务事项的议案》,上述提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出,并提前十五日举办了告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姑且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措施均切正当令、礼貌、类型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划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措施和表决功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凭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法则》和《公司章程》划定的表决措施,采纳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团结的方法,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举办了表决。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本状师对现场集会会议的表决票举办了清点和统计,并就地公布了表决功效。网络投票功效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回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功效为: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方案论证阐明陈诉的议案》
总表决环境:
同意 386,139,124 股,占出席集会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09%;阻挡
1,663,640 股,占出席集会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90%;弃权 462 股(个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集会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表决环境:
同意 16,438,239 股,占出席集会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073%;阻挡
1,663,640 股,占出席集会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02%;弃权 462 股(个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集会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生意业务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环境:
同意 386,110,124 股,占出席集会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4%;阻挡
1,627,740 股,占出席集会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97%;弃权 65,362 股(个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集会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9%。
中小股东表决环境:
同意 16,409,239 股,融易新媒体,占出席集会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471%;阻挡
1,627,740 股,占出席集会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919%;弃权 65,362 股(个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集会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1%。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功效与本次股东大会决策一致。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措施和表决功效均切正当令、礼貌、类型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划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状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措施、出席集会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措施和表决功效均切正当令、礼貌、类型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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