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9 14:55:01来源:互联网
公告日期:2023-03-18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3-07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4.60 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6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1,739,130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 1.28%;按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60 元/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3,478,260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56%。(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上涨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无法顺利实施。
3、本次回购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后续将全部用于出售,若因相关情况变化,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如未使用部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拟回购股份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60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6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739,13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8%;按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6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3,478,260股,融易新媒体,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56%(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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