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05:34:02来源:互联网
公告日期:2023-02-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保荐机构”或“国泰君
安”)接受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
“公司”、“锦江航运”)的委托,担任锦江航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
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
指引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保荐
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融易新媒体,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
证所出具的本上市保荐书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