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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17
海富通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01 号文核准募集。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12 年5 月 25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7 月 19 日证监许可[2019]1324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
( ) 和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互 联 网 网 站
()进行了公开披露。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 500 指数。其编制方法如下:
1、选样范围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ST、*ST沪深A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创业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三年。
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 30 位。
2、选样标准
(1)在样本空间中剔除沪深 300 指数样本以及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300 的证券;
(2)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证券;
(3)将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前500 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融易新媒体,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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