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3 08:26:02来源:互联网
公告日期:2023-02-10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400129 证券简称:圣莱达 3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莱达”)于 2023
年 2 月 9 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 1 份民事起诉状及(2023)
浙 0205 民初 541 号应诉通知书等材料。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起诉讼状内容)
原告:宁波燎原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2:宁波圣莱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15,000,000 元;
2、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 1,663,605.84 元;
以上合计:16,663,605.84 元.
3、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被告 1、祝贤定、祝元于 2021 年 12 月签署了《购销合同之框架协议》,
约定原告和被告 1 幵展销售业务合作,其中被告指定一家子公司(即被告 2)执行协议约定的销售合作业务。协议第 1.3 条约定:2022 年度承诺采购金额不低于 1.0 亿元;协议第 8.2 条约定:合作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协议,单方终止协议的,构成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当年度甲方承诺采购金额的 15%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协议 11.3 条约定: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被告 1)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4月6日,原告和被告1签署了《购销合同之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合作期限内,如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都视为乙方违
公告编号:2023-003
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框架协议》,乙方应按 8.2 条约定向甲万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8.5.1 根据双方约定的价格,拒绝接受或不及时接受甲方按《框架协议》约定下达的订单的;8.5.2 对甲方下达的订单,甲方发现乙方自接受订单之日起至第十天时(遇春节、国庆长假另行协商),仍未将该订单列入生产计划(含乙方釆购计划)且未启动生产的。8.5.3 对甲方已下达的订单,如乙方存在逾期交货可能而又未向甲方提岀书面逾期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致使交货延期的。发生上述补充条款任一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框架协议》。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即解除。”
根据上述《框架协议》,原告与被告 2 签署了多份购销合同,但被告多次出
现迟延履行、拒不履行的情形,且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二被告开始拒不接受
原告下发的订单。为此,原告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向二被告发送了“燎原电器新
订单回复催促、己订订单交货催促”的业务沟通函,要求二被告按约接受新订单,并及时履行老订单。但函件发送后,二被告仍拒不接受新订单,且未按时履行老
订单。据此,原告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向二被告发送《购销合同之框架协议》以
及《补充协议(-)》解除通知”,通知二被告解除《购销合同之框架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一)》。根据《购销合同之框架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一)》的规定,原告以此解除合同的,二被告需向原告支付相当于当年度甲方承诺釆购金额(即 1.0 亿元)15%的违约金,即 1500 万元。
同时,在上述业务开展过程中,原告与被告 1 协商一致后同意将原告己清点的价值为3313605. 81 元的存货销售给被告1,且被告1指定被告2具体履行,但至今为止,二被告仅支付了其中的 165 万元,尚有 1,663,605.84 元未予支付。
综上,为维护原告利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尚未通知具体的开庭时间,融易新媒体,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取决于法院的判决结果,鉴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