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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详见附件。
行政处罚公示
上海新源池沐浴中心等4家的处罚信息公示。公示期内,如存在异议,请向我委以书面形式据实反映,详见附件。
附件: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上海新源池沐浴中心 朱江强 营业执照 9131011566940906XC 浦第2120242501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200.0元
上海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龚华 营业执照 9131011578242101X1 浦第2120248204号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 未按照规定对供水设备、设施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2000.0元
上海赢澄旅馆有限公司 方金良 营业执照 91310115MA7C81BR8C 浦第2120242505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500.0元
上海企盈盈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蔡美丽 营业执照 91310120MACL378X4J 浦第2120242511号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四)项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 罚款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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