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6 18:24:53来源:湖南消费投诉网
在2023年10月2号下午,因为小孩后背出现一些小痘,所以我带小孩去新化县人民医院进行处理,经过挂号问诊流程后,由3楼316室的皮肤科医生刘兆林医生处理,刘医生告诉我,说这种痘是软疣,我数了一下,数量在10颗左右,他说可以用激光消除掉,我觉得没问题,随后进行了缴费。但是等我缴费回来后,刘医生直接带我们去了320科室,用针把软疣刺破之后,直接进行剥除,并没有使用激光,导致小孩痛苦异常,而且大部分小颗粒还没有清理干净,会导致之后继续生长。刘医生给我们开了三瓶药,两瓶喷雾,一瓶软膏,加上激光手术费用,一共905.5元,我觉得你既然没有使用激光,那自然不能按使用激光的收费标准来收费,所以这完全可以说涉嫌乱收费
刘医生开的药
缴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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