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8 14:48:02来源:新华网
6月17日,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002581.SZ,简称“未名医药”)告示称,因公司未按划定披露重要事项和管理不类型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山东证监局责令其纠正,并将相关环境记入诚信档案。
告示称,经查,2022年5月,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强新”)与未名医药及其他方签订协议,约定杭州强新溢价认购厦门未名6767.49万元新增注册成本,得到厦门未名约34%股权,未名医药未按章程划定推行审议措施。该事项已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工商改观,厦门未名股权布局产生重大变革,但未实时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打点步伐》划定。
别的,未名医药未实时凭据最新法令礼貌修订公司章程,未实时成立独立董事事情制度,未妥善生存黑幕信息知恋人档案等,2021年度股东大会未在法令划定的期限内召开。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管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法则》等划定。
另外,潘爱华作为时任董事长,罗德顺作为时任董事及厦门未名董事长、总司理,杨晓敏作为时任董事及厦门未名董事,SHUHONG HAN(韩树宏)作为时任总司理,岳家霖作为时任联席总司理、总司理,赵辉作为董事会秘书,也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打点步伐》。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打点步伐》,山东证监局对其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禁锢法子,并将相关环境记入诚信 档案。
按照此前未名医药告示,在时任董事会不知悉且未推行相关审议措施环境下,公司原董事长潘爱华、厦门未名原董事长兼总司理罗德顺等人向厦门市市监局提交挂号(存案)申请,将杭州强新改观为子公司厦门未名股东。
而针对杭州强新入股厦门未名事项,未名医药已于2022年8月向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报案。2023年5月25日,未名医药收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出具的《告状意见书》,融易新媒体,案件已观测终结。
未名医药已于5月29日告示暗示,本案已由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移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查看院审查告状,后续尚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查看院向相关法院提起公诉。(周梦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