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23:20:27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王珞)2022年12月30日,融易新媒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反馈意见》(简称《反馈意见》)。该《反馈意见》要求英特集团就标的资产子公司的医药业务等事项,补充披露各项行政处罚违法事项的整改进展,以及涉及资质和证明文件办理的最新办证进展。同时,围绕收购标的公司——英特药业公司的经营合规性、收入波动合理性及业绩承诺可实现性等问题,要求英特集团进行反馈。
值得注意的是,《反馈意见》指出,标的资产子公司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因销售的产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抽检不合格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英特一洲(温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及其文成店因未及时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学检验活动分别被处以责令改正及罚款、没收器械及罚款的行政处罚,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医疗器械部分无合格证明文件被处以责令改正及罚款的行政处罚,浦江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因向无经营资质个人(单位)提供药品被处以责令改正及罚款的行政处罚。报告期内标的资产还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违反消防及广告相关规定等事由受到行政处罚27件。
公开资料显示,英特集团的控股股东是身为国企的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此前英特集团已持有上述拟收购标的公司50%的股份。
英特集团早前公告称拟向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6463124股股份并支付现金12441万元,购买其所持英特药业公司26%股权;向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70581345股股份并支付现金11484万元,购买其所持英特药业公司24%股权;向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48899755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
证监会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各项行政处罚违法事项的整改进展,涉及资质和证明文件办理的最新办证进展,行政处罚决定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影响。要求结合标的资产多次受到相同或类似行政处罚的原因,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目前是否仍存在类似生产经营不规范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