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7 18:37:01来源:界面新闻
3月4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就“部分医院为了提高病床周转率而规定患者15天必须出院等问题”一事做出回复,其中指出,国家医保局和各级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无限制性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也与患者住院天数没有关系。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回复,无论患者的住院天数累计为几天,理论上,均可按照医保规定报销相关费用。也就是,国家医保局否认了有“患者15天必须出院”这个说法。
同时,回复还表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总额预算下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基于大数据的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不断完善支付政策,调节医疗费用支出结构。另一方面,将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加大对实际医疗费用负担等指标的考核力度,重点防范推诿病人、分解费用、降低服务质量等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尽管国家医保局表示不存在“患者15天必须出院”相关规定,这样的案例在实际的医疗实践中也绝非个例,体现了国内医保改革之路任重道远。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当前之所以出现“只能住院15天”这一类说法,是因为在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估时,要对平均住院天数、病床周转率、均次费用进行考核,通俗理解就是,住得时间越长,越不利于这三个指标的考核,所以要缩短住院时间。但这一类指标,它可能与病人的实际治疗需求存在矛盾,因此后续要对疾病进行分类,不同疾病的住院天数是不一样的,不能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考核。这实际也在指向国内正在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基于大数据的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
“患者15天必须出院”不是个例“住院掐着15天”实则是医疗机构近年提供医疗服务中的“隐秘角落”,它发生在国内医疗改革步入深水区的大背景下,这样的案例还不在少数。
人民网2021年12月报道,在“领导留言板”中,有网友反映医保住院每半个月要出院再入院问题—— “我父亲在宜昌市民福医院住院,身患尿毒症、心、脑、肺、肠胃消化道出血等多种基础病,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医院告知医保规定住院半个月必须出院或转院,由于老人一直被作为重危病人管理,“我们只得先出院紧接着办入院全自费半个月,然后再出院、再办入院享受医保半个月。”
从前述反馈中可推测,该名网友的父亲在宜昌市民福医院的住院经历为:作为医保患者住院约半个月,作为自费患者住院半个月,再作为医保患者住院本月。
报道显示,针对前述反馈,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已约谈宜昌民福医院,要求其对未正确宣传医保政策、未履行协议约定等问题进行整改,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
与人民网这位患者的父亲相比,行业媒体八点健闻报道中章程(化名)的母亲经历更加曲折,也体现了更多的医保支付问题。2019年末,八点健闻发布《一位89岁老人的最后44天:严重中风后被迫辗转四家医院》,该文引发舆论剧烈关注。该报道表述,章程89岁的母亲突发中风后,因“医保规定住院不得超过15天”,被迫转院四次,老人最终在家乡的第四家医院住院约18天后离世。
在章程母亲44天医疗经历中,第一家三甲医院告知,“医保规定住院不可以超过15天”,一家人在住院13天后转出; 第二家三甲医院告知,受医保控费影响——住院的费用不能超过三万元,而在住院8天时,其母的医疗费用已接近三万元上限;第三家以康复为主的二级医院告知,医院没有能力解决肺部感染、肝功能衰竭等问题,建议转院并同时提及向三级医院转入的难度高于向二级转入;第四家医院也是三甲医院,但直至其母去世,也没有提出过转院问题。
由此可见,在这个案例中,除了15天这一“时间限制”之外,还有三万元这一“费用限制”,同时,还暴露了“由下向上”和“由上向下”转院之间的差异问题。并且,同样是来自一个地区的三甲医院,它们接受的医保政策还并不相同。
此外,据《长江日报》报道,武汉当地患者孟女士反馈,融易新媒体,在“听说医保住院有15天限制的规定”之后,其办理了出院手续,出院三天后因病情复发住进同家医院,却被告知“距离上次出院不满15天,不能使用医保卡住院,只能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