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21:32:02来源:北京商报
12月28日,据国家医保局消息,2022年1-10月,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兜住兜牢了民生保障底线。值得关注的是,面对新冠疫情,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国家医保局临时将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目录,及时结算治疗费用。
随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此前纳入医保的新冠药以及住院诊疗的费用还能报销吗?对此,专家认为,随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医保的报销政策也有可能进行调整,包括向重点人群倾斜、将新冠创新药特效药和一些医疗器械如呼吸机、血氧机等逐步纳入医保范畴。
新冠药“动态”进医保
为加大对新冠感染后可能发展成重症、危重症病人的救治,近日,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也已纳入北京市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北京社区医院的报销比例为90%。
这并非个案。其实,2020年疫情发生之初,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至此,国家最新版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具体包括两方面的要求,一是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二是及时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治疗用药。
半年后,首个国产新冠口服药阿兹夫定片等共343种药品正式通过形式审查,纳入《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
从各地来看,以北京为例,为了应对疫情新形势,北京市医保局经国家医保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6个药品临时纳入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除北京外,西安将234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钦州也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有效期至2023年3月22日。
门诊、住院可报销
在过去三年中,国家对于新冠感染者采取“先救治、后结算”的方式,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纳入医保极大减轻了感染者尤其是重症患者的就医负担,提高了感染就医的积极性和救治率,有效地控制了病毒传播速度,起到了很大的防控和救治作用。”海南博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邓之东分析称。
随着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新冠感染者到门诊就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也在发生变化。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12月26日,山西省临猗县医保局就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就医待遇保障发出通知称,为有效做好新冠病毒患者就医待遇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诊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具体来看,城镇职工(含退休人员)在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二类定点医疗机构、一类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起付标准分别为30元/次、50元/次、80元/次,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50%、55%、60%,退休人员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高5个百分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报销1800元,融易新媒体,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报销2000元。
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100元起付线报销85%、二级医院400元起付线报销75%、民营医疗机构500元起付线报销70%;城镇职工在乡镇卫生院200元起付线报销90%、二级医院400元起付线报销85%。
此外,福建省晋江县对感染新冠后医保报销事项发了通知:门诊方面,参保人员若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报销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420元;在全市定点村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50元(单次限报销10元)。住院方面,在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市内报销额度的80%报销,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市内报销额度的60%报销。
医保政策或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