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0 12:59:02来源:湖南消费投诉网
本人于2022年6月18日生产,在这之前每个月都是正常缴纳社保已经三年了,在生产后前往雨花区社保局报销生育津贴的时候遭到了拒绝,至今都没有解决,原因是因为系统显示我2022年5月的医保未缴纳,系统显示到账日期为7月1日。当时我就傻眼了,正常情况下,我每个月都会在25号缴纳社保,5月份的社保也是于5月25日正常缴纳的(有缴费记录),于是,柜台让我去找到负责人彭主任,彭主任说医保局不收钱,融易新媒体,他们只看系统,缴费记录没有用,要去税务局查是怎么回事。然后我又来到了税务局打印了缴费证明,证明显示5月25号缴费的其他费用都有,确实是没有医保,医保是与6月合并一起在6月30日缴纳的(6月份的系统升级,中旬没有办法缴纳费用,30日才恢复的,我有查询记录),大家都知道,企业缴纳社保是五险一起上报的,并不是分开的,企业也更加不可能特意点击医保不缴纳,后面一查才知道,5月上报社保的时候,医保系统数据传输延误,导致系统里面没有医保,才漏交了,与企业和个人没有关系(今年上半年医保系统一直在升级,经常不稳定,这是事实)。 就算我于6月30日补缴了5月的医保,那也是三个月以内补缴,不是三个月以外。生育津贴文件清清楚楚显示,三个月内补缴的医保同样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为什么在医保局就是不认同,一口咬定我断交了,不能申报生育津贴呢?国家不是鼓励生育吗?为什么会这么没有人性化的对待生产女性呢?让一个哺乳期的女性抱着孩子三番五次的跑社保局无果,现在一想起这个不公平的事情就非常生气,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公平公正的处理这件事情,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