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23:24:02来源:新媒体
近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公告,泉州昊宇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机构名称:泉州昊宇妇产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融易新媒体,被处以警告、罚款。
公告显示
1.泉州昊宇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机构名称:泉州昊宇妇产医院)在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12日期间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医技人员王红琴独立从事超声诊断工作并出具诊断报告;在2022年1月30日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医技人员王冬芝独立从事超声诊断工作并出具诊断报告。
2.泉州昊宇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机构名称:泉州昊宇妇产医院)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及时为患者高某、杨某容、黄某、庄某婷、李某英、王某填写《手术记录》)。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对该违法事实进行了查处,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泉州昊宇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机构名称:泉州昊宇妇产医院)被警告,并处罚款19000元。
据公告显示,被处罚的还有:王明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和非医师行医;医师鲁静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医师乔晓铭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王红琴非医师行医;王冬芝非医师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