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新媒体
快捷导航 融易新媒体
主页 > 产业 > 房产 >

辽宁营口: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3)

时间:2024-12-06 18:15:01来源:澎湃新闻

  8.多渠道消化存量商品房。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坚持“以需定购”,组织地方国有企业自主决策以合理价格市场化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保障房和配售型保障房;加大城中村改造和城市危旧房改造力度,推进收购存量房用作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安置用房,因地制宜采取“房票”安置政策;居民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实际用于居住用途的,水电气暖等收费价格参照住宅标准执行,在周边区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承载力满足要求时,购买人家庭成员在就学方面享受与周边区域住宅同等政策。

  9.加快处置停缓建项目。对经鉴定存在重大建筑安全隐患等不适合续建盘活的项目,依法妥善处置,支持符合建筑安全要求的项目实施续建;只有部分工程继续建设的,在符合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土地可办理分割,工程可分段施工、分段验收;未超过建设期限且未实施建设部分的土地,可与原开发企业协商收回;针对历史遗留的消防验收问题,可以执行项目开工时的规定标准与技术规范,或由建设单位自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消防评估和消防设施检测,并报市级住建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支持原开发企业或盘活主体结合市场需求,在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后,适当调整规划用途和土地使用年限,以及容积率、商业配套比等规划条件。

  10.优化住房和土地供应。推动“人房地钱”要素联动,组织各县(市)区、园区编制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发展规划,依据住房规划落实的住房建设需求,编制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结合供需状况,合理安排新增土地供应,优化用地规模、布局和结构;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园区,停止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去化周期在18—36个月的县(市)区、园区,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动态落实新出让商品住房用地面积上限;已经供应的商服用地,在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论证可行后可依规依程序下调商业配套比或调整为住宅。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营商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11.推动已售房屋建成交付。完整梳理已售商品住房逾期难交付项目情况,全力推进处置,确保应交尽交;大部分房屋已经销售的项目,千方百计协助解决项目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达到白名单条件,指导商业银行通过新增贷款、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保障房屋建成交付;对销售商品住房数量较少的项目,在征得所有购房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暂缓建设,通过置换到其他项目、退还购房人房款等方式,妥善解决遗留问题。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处置的项目,处置过程中要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12.妥善解决不能办证问题。加快推进工程竣工验收,为登记办证创造条件;经项目属地政府认定纳入“不能办证”范围的合规商品住房项目,因建设手续不全无法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在为购房人办理产权证时,可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设计单位依据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由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出具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经市级住建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出具工程质量和消防质量确认函,作为办理产权证的条件;对保交楼、保交房项目,可依据《关于深入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的指导意见》(辽自然资发〔2022〕67号)有关政策予以化解,(自然资源局意见)存在房地产企业利用土地或在建工程办理抵押贷款、欠缴税费金或违规代收税费未上交问题,以及房屋涉法涉诉涉查封的,在涤除劣后权利负担后,可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办证”的原则,在权属清晰的条件下登记办证。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营商环境局、营口金融监管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


近期热点

辽宁营口: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 12-06

上海挂牌10宗住宅用地:起始总价256亿元 11月27日开拍 12-06

江西宜黄:买新房可获财政1万元/套优惠 多子女家庭可叠加最高 12-06

陕西商洛: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龄调整为男68周岁、女6 12-06

2024贝壳北京马拉松圆满完赛 12-06

热门文章
热点 热点追踪 网站首页 热点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