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5 23:48:40来源:澎湃新闻
据微信公众号“盐城住建”,4月29日,江苏省盐城市召开房地产最新政策新闻发布会,并举行“房产超市”揭牌仪式,出台《关于优化调整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主要分为完整开展“换新购”、大力支持“刚需购”、全力支持“返乡购”、持续确定“多孩购”、优化推行“安置购”、积极试点“租赁购”、创新推进“改善购”、不断提升“服务购”等八个方面。
该政策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至2024年10月31日。实施范围为盐城市区高速围合圈及盐城环保科技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辖区域。
在完整开展“换新购”方面,融易新媒体消息,支持各区、国有企业、各类房地产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换新购”。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参与“换新购”。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盐城市范围内自有住房,并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在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以旧换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给予购买新房所缴纳契税100%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购买新房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
同时,大力支持“刚需购”,对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房(包含住宅和非住宅)的个人或企业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对单个楼盘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再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20%的购房补贴。对企业团购3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给予企业所缴纳契税100%购房补助,再对企业按团购新建商品住房所缴纳的房产税每年给予购房补助,期限不高于5年。
此外,全力支持“返乡购”,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人群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视同本地缴存职工享受同等贷款额度和利率。满足多元化住房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房屋范围,凡购买、建修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的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持续确定“多孩购”方面,对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三孩及以上盐城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已生育),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
按照规定,上述“换新购”“刚需购”“返乡购”和“多孩购”的购房补贴不可以叠加享受,可以与符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购房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以下为政策全文:
关于优化调整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确定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适应房地产市场新形势,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改善型住宅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现出台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如下:
1.完整开展“换新购”
支持各区、国有企业、各类房地产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换新购”。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参与“换新购”。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盐城市范围内自有住房,并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在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以旧换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给予购买新房所缴纳契税100%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购买新房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
2.大力支持“刚需购”
对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房(包含住宅和非住宅)的个人或企业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对单个楼盘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再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20%的购房补贴。对企业团购3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给予企业所缴纳契税100%购房补助,再对企业按团购新建商品住房所缴纳的房产税每年给予购房补助,期限不高于5年。
3.全力支持“返乡购”
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人群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视同本地缴存职工享受同等贷款额度和利率。满足多元化住房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房屋范围,凡购买、建修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的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持续确定“多孩购”
对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三孩及以上盐城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已生育),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
以上第一条至第四条的“换新购”“刚需购”“返乡购”和“多孩购”的购房补贴不可以叠加享受,可以与符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购房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5.优化推行“安置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