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6 16:30:03来源:湖南消费投诉网
本人在遭对方多次销售电话骚扰、装修保价等哄骗下,在未交房的情况下于2019年12月21日与对方签订室内装修设计合同,并交设计款6500元。交款后从未到过对方公司,未要求过对方提供设计服务,对方也从未提供过任何服务。今由于不打算装修到对方退设计款,对方以“设计款项一旦缴纳不退”等霸王条款只愿退设计款项的一半,本人要求全退,未达成一致协议,第一次交涉后投诉到吉首市场监管局,吉首市场监管局以此事为合同纠纷不受理为由踢皮球,融易新媒体消息,望相关监管部门给予协助还老百姓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