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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拟对住房租赁企业实施信用评级 开设租金监管专用账户

时间:2023-07-15 15:48:03来源:澎湃新闻

  对企业各项信用信息进行量化打分,并根据经营类型和信用得分,分类评定信用等级,E级企业将被实施失信惩戒;开展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中介未将租金、押金等存入银行账户或专用账户的,将被给予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房源发布、列入企业不良信用等处理——《关于开展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宁波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正在宁波市住建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

  综合两项政策的征求意见内容,融易新媒体,宁波拟定期量化打分,将住房租赁企业分为A、B、C、D、E五级。存在违规建立“资金池”、使用“租金贷”,未经审批、未经业主同意对房源进行改造装修后群租,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抢占租赁房源,未按合同约定强制上涨租金或多收押金等行为的企业将直接划为E级。A级企业可优先推荐参与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扶持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等;E级将被给予惩戒,如限制参与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扶持,限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

  租金监管方面,新的征求意见要求通过托管、转租等方式开展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或收取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超出上述标准的,其收取的租金和押金应当纳入专用监管账户。同时,新政鼓励住房租赁企业为承租人提供免押金、按月收取租金等服务,减轻承租人的资金负担。开展上述服务的企业可申报良好信用信息,进行信用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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