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8 09:22:33来源:红网
本人于2019年3月份在衡阳富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雪佛兰科沃兹汽车,在2020年9月份汽车电瓶出现故障,无法启动,经雪佛兰4S店检测,说是电瓶故障损坏,使用时长为一年六个月。
因为该车型带有自动启停装置,所以配置的电瓶为AGM蓄电池,价格昂贵,按照国家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AGM电瓶的质保期为两年。汽车的使用说明书上也明确表示“雪佛兰承诺整车三年十万公里的质量保证”,并未明确注明电瓶的质保期为一年,且当初4S店销售人员也明确表示电瓶的质保期为两年。
现在雪佛兰公司售后却拒绝在质保期内为消费者更换电瓶,混淆AGM电瓶和普通电瓶的质保期,单方面表示该车型搭配的AGM电瓶质保期为一年,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毫无诚信,缺乏一个企业的责任担当,如此欺骗消费者,如何让消费者认可衡阳富运汽车销售公司?
一个失去诚信的企业,会遭到报应的!
另外,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消费者投诉时,请先了解相关行业一些产品的质保期限,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不能以经销商的单方面说辞作为依据,须知商家总是想保证自己的利益,否则,消费者的投诉又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