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1 17:42:29来源:红网
本人家庭于2019年10月在长沙麓谷吉利吉迈4S店购了缤瑞车一辆,购车时约定送免费保养一次,送常规保养一次(含300元工时费)。今年上半年因疫情原因,无法回长沙,首保时间大概是在5月份完成的。近日,吉迈4S店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我,说可以做第二次保养了,当时添加了工作人员电话,并在前往4S店前进行了微信预约。
因家里小孩没人照看的原因,当天只能带着小孩一同前往4S店。结果负责接待的服务人员说没有保养协议,无法进行保养,如果一定要做的话,就只能进行全款保养。经过与之前的销售人员沟通,形成了以下几点结论:
①、4S店查到购车合同,上面标有赠送常规保养一次;
②、4S店通过翻找记录,确认之前有开过保养协议,销售人员回忆是放在副驾驶置物箱内;
③、我们的购车资料都统一放在手套箱,里面没有找到保养协议。并且第一次也没提出要这个协议(也有可能当时这个协议就在资料袋里所以没有提出疑问)
④、4S店以售前、售后数据不统一、不同步为由,认为售后没有资格去调取用户购车信息核实保养赠送承诺;
⑤、4S店售后以没有保养协议,且按公司规定遗失不补办为由拒绝承认;
⑥、作为购车新家庭,我们估计也是提车的时候太兴奋没仔细看,要不就是没收到,要不就是确实遗失了。
销售人员提出缺省部分他个人来补足,我们还是按照只出300元手工费的标准来进行保养。但被我拒绝了。这不是需要工作人员自己掏腰包去补漏子的行为,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而是作为消费者而言,在有购车合同前提下,缺失其中一个附件协议而导致服务失效,并且协议还不能补办,这算不算是一种霸王条款行为?
补充下:9月13号当天拨打了12315电话进行消费者维权,但后续(9月21日)拨打12315,立马接通但没人说话,不知道是不是进了传说中的12315黑名单。
我的需求只有一点,请相关部门核定此类行为算不算4S店霸王条款。如是,请按合同中约定进行保养;如不是,认为4S店是属于规范经营,那我放弃在该店后续的服务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