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06 22:28:18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1年4月2日,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7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据通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6期)涉及淮安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1年第16期)涉及淮安润淮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对于淮安润淮商业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牛蛙的行为,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提供证据材料。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对所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当事人并不知情,且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该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