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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对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春秋古城店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时间:2021-03-08 16:04:38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对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春秋古城店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1年3月5日,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省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食品核查通告〔2021〕004号)》,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涉及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春秋古城店经营的梳打饼干(发酵饼干),抽样单编号SC20370000411234389。

抽检基本情况

在2020年9月30日开展的省级专项抽检中,当事人经营的梳打饼干(发酵饼干)(抽样单编号:SC20370000411234389),经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要求,标准指标为≤0.25g/100g,检验结果为0.35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法处罚情况

2020年10月28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当事人与上述梳打饼干(发酵饼干)生产厂家沂水浩客食品有限公司对接沟通后,沂水浩客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6日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2020年10月26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了复检申请。据复检结果通知书及复检报告,结论仍为不合格。

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梳打饼干(发酵饼干)9.5千克,现已全部售出,进价13.69元/千克,售价19.8元/千克,货值金额130元,违法所得58.05元。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梳打饼干(发酵饼干),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肥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8.05元;罚款20000元;上述罚没款共计20058.05元。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肥城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认定进货渠道存在问题。下一步,将加强供货商管理,切实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对购进的食品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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