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5 20:05:04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据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长垣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黑鱼(鲜活)被检出不合格。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并于2021年3月2日公示核查情况及结果。
2020年11月23日,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检验报告一份(编号:№:SC20410000443041519)。检验报告显示,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于2020年10月15日长垣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抽样黑鱼(鲜活)2.623kg。经检验,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原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此检验报告送达长垣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检验报告(编号:№:SC20410000443041519)未提出异议。经检查,该公司的黑鱼(鲜活)是2020年10月15日购进的,于2020年10月18日已销售完毕。该公司进货查验记录台账未详细登记黑鱼(鲜活)而是登记的鲜活鱼,供货者名称是陈新学,地址为金源市场,联系方式152********。购进该批次黑鱼(鲜活)时,长垣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未索取供货商的任何资质,与供货商没有签订供货合同及该批次黑鱼(鲜活)的合格证明。该公司购进上述批次黑鱼(鲜活)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能确认上述批次黑鱼(鲜活)的进货来源。经询问长垣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生鲜科员工,2020年10月15日共购进该批次黑鱼(鲜活)6公斤左右,购进价格31.1元每公斤,销售价格45.6元每公斤,该批次黑鱼(鲜活)于2020年10月18日已销售完毕,销售清单显示共销售了6公斤273元。
根据长垣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相关证据,依据相关规定,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以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73元;3、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