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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6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检、核查处置及行政处罚信息。
不合格产品抽检、核查处置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序号 食品抽检基本情况 原因排查 行政相对人
信息 启动核查处置情况 监管部门采取
控制措施情况 企业采取措施 企业整改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食品名称/规格 抽样单编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地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1 青稞酒48度 DC205301140200017J 2020/1/25 标准指标: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g/kg
不得使用
实测值:
0.00290 名称:昆明经开区阿拉蓬达副食品店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公家村18号 名称:
住所: 云南二级站 原因类别:其他
原因详情: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 名称:昆明经开区阿拉蓬达副食品店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公家村18号 核查处置任务领取时间:2020-6-30
启动时间:2020-6-30 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且召回该产品,责令经营者加强进货查验。 采取措施:召回。
召回情况:未召回 复查时间:2020-12-8
复查结果: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
立案时间:2020-12-7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
单位: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当事人经营的产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因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案终止调查。
2 青稞酒48度 DC205301140200017J 2020/1/25 标准指标: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g/kg
不得使用
实测值:
0.00290 名称:昆明经开区阿拉蓬达副食品店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公家村18号 名称:
住所: 云南二级站 原因类别:其他
原因详情: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 名称:昆明经开区阿拉蓬达副食品店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公家村18号 核查处置任务领取时间:2020-6-30
启动时间:2020-6-30 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且召回该产品,责令经营者加强进货查验。 采取措施:召回。
召回情况:未召回 复查时间:2020-12-8
复查结果: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
立案时间:2020-12-7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
单位: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当事人经营的产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因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案终止调查。
3 高粱酒60度 DC205301140200016J 2020/5/10 标准指标: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g/kg
不得使用
实测值:
0.000334 名称:昆明经开区阿拉蓬达副食品店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公家村18号 名称:
住所: 云南二级站 原因类别:其他
原因详情: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 名称:昆明经开区阿拉蓬达副食品店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公家村18号 核查处置任务领取时间:2020-6-30
启动时间:2020-6-30 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且召回该产品,责令经营者加强进货查验。 采取措施:召回。
召回情况:未召回 复查时间:2020-12-8
复查结果: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
立案时间:2020-12-7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
单位: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当事人经营的产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因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案终止调查。
4 高粱酒60度 DC205301140200016J 2020/5/10 标准指标: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g/kg
不得使用
实测值:
0.000334 名称:昆明经开区阿拉蓬达副食品店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公家村18号 名称:
住所: 云南二级站 原因类别:其他
原因详情: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融易新媒体,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 名称:昆明经开区阿拉蓬达副食品店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公家村18号 核查处置任务领取时间:2020-6-30
启动时间:2020-6-30 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且召回该产品,责令经营者加强进货查验。 采取措施:召回。
召回情况:未召回 复查时间:2020-12-8
复查结果: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
立案时间:2020-12-7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
单位: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当事人经营的产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因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案终止调查。
5 包谷窖酒48度 DC205301140200015J 2020/4/30 标准指标: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g/kg
不得使用
实测值:
0.000134 名称:昆明经开区阿拉蓬达副食品店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公家村18号 名称:
住所: 云南二级站 原因类别:其他
原因详情: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 名称:昆明经开区阿拉蓬达副食品店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公家村18号 核查处置任务领取时间:2020-6-30
启动时间:2020-6-30 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且召回该产品,责令经营者加强进货查验。 采取措施:召回。
召回情况:未召回 复查时间:2020-12-8
复查结果: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
立案时间:2020-12-7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
单位: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当事人经营的产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因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案终止调查。
6 包谷窖酒48度 DC205301140200015J 2020/4/30 标准指标: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g/kg
不得使用
实测值:
0.000134 名称:昆明经开区阿拉蓬达副食品店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公家村18号 名称:
住所: 云南二级站 原因类别:其他
原因详情: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 名称:昆明经开区阿拉蓬达副食品店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公家村18号 核查处置任务领取时间:2020-6-30
启动时间:2020-6-30 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且召回该产品,责令经营者加强进货查验。 采取措施:召回。
召回情况:未召回 复查时间:2020-12-8
复查结果: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
立案时间:2020-12-7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
单位: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当事人经营的产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因行政行为相对人主体灭失,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案终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