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8 18:29:56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四川省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7期),涉及剑阁县下寺镇绍东鲜肉店销售的、来自陕西省汉中市勉县东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冷库/产品销售场所)的“猪后腿肉”。
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7月21日,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执行省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任务,在剑阁县下寺镇绍东鲜肉店抽取了1批次来自陕西省汉中市勉县东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冷库/产品销售场所)的“猪后腿肉”。经检验,地塞米松项目不合格。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并将案件线索移交剑阁县农业农村局作追溯处理。
经排查,剑阁县下寺镇绍东鲜肉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但在资料收集、销售台账建立等方面不够规范,融易新媒体,剑阁县局责令当事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把进货查验质量安全关;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期间未接到异常反馈。
剑阁县局已于2020年9月10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