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8 07:10:05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0年12月16日,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筠连县世祥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合格山泉水核查处置情况报告(2020第31号)。
抽检基本情况
省局2020年第50号通告通报宜宾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样单编号:SC20510000003940440;产品名称:龙洞深泉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2020-08-18 规格型号:18.9L/桶 被抽样单位:宜宾市叙州区小娟便利店;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行政处罚情况
宜宾市筠连县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0月22日对不合格山泉水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该批不合格山泉水共计100桶,售价6元/桶,货值金额600元,已销售完毕,无库存。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参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项,筠连局于2020年11月13日对该厂行政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515元;
处以罚款5000元。
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环节中罐体、桶子未清洁干净导致生产的山泉水出现铜绿假单胞菌超标问题,并告知当事人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生产工艺程序,自查每批产品合格情况。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销售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融易新媒体,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