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5 03:07:59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六十四),涉及戴忠福销售的腌大蒜。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腌大蒜;购进日期:2020-08-31;抽样日期:2020-09-02;抽样单编号:XC20331003301445589;检验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28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融易新媒体,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于2020年8月31日共购入该批次腌大蒜30kg,已全部售出。因销售去向无法查清,故无法召回。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因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免予处罚。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无法查清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购进该来源的腌大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