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0 20:22:0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12月8日,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天津市鑫源达食品有限公司)。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天津市鑫源达食品有限公司)
我局接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NO. FOSQAKVC89349823,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天津市鑫源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北拉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东北拉皮(检验报告编号:NO. FOSQAKVC89349823,生产日期为2020年8月5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735号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当事人生产了东北拉皮400袋,并对外销售,该批次产品经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截至案发,该产品已销售完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当事人所生产的东北拉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735号要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安全事故,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所生产的东北拉皮,在保质期内,并且同类产品经多次抽检及自行送检,融易新媒体,检验结论均合格,出现不合格情况原因未知。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