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6 09:19:1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4日,浙江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0年第七期)。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0年第七期)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44期),融易新媒体,涉及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瑞洲食品超市销售的荆花蜂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瑞洲食品超市销售的荆花蜂蜜(抽样单编号:GC20339900009930854)
(一)抽检基本情况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瑞洲食品超市销售的荆花蜂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建德市瑞洲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来源,未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没收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荆花蜂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