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6 07:09:55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江苏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仪征市爱怡家超市经营的上海青、韭菜、药芹
(一)抽检基本情况:我局委托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抽检了仪征市爱怡家超市经营的上海青、韭菜、药芹,经检验,上述食用农产品分别为啶虫脒、腐霉利、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定性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我局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仪市监罚字【2020】142号),当事人已主动履行相关行政处罚。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上述不合格食品的销售,主要是由于当事人进货查验制度不严格所致。当事人现已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本局于2020年10月21日对当事人经营的场所再次检查,融易新媒体,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二、仪征市豪大大鸡排店经营的防油袋(白色)
(一)抽检基本情况:我局委托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检测人员对该店正在使用的防油袋(白色)抽检,经检验,上述防油袋(白色)荧光性物质项目不符合GB480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定性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我局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仪市监罚字【2020】165号),当事人已主动履行相关行政处罚。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上述不合格防油袋(白色)的销售,主要是由于当事人进货查验制度不严格所致。当事人现已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我局于2020年10月22日对当事人经营的场所再次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