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30 11:16:54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十二号)。
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十二号)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5月12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门县城关农副产品综合市场36号摊位经营者销售的湖虾进行了监督抽检并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验。2020年6月6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No.20100904796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三门县市场监管局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对当事人经验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无被抽样批次湖虾,因上述产品均未零售,无购买者的联系方式,融易新媒体,已销售产品无法实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三门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张秀明进行检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