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30 10:14:30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二号)。
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二号)
抽检编号为DC20331000313230489湖虾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DC20331000313230489;产品名称:湖虾;购进日期:2020-05-12;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张秀明。
(二)风险控制情况
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对当事人经验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无被抽样批次湖虾,因上述产品均未零售,无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已销售产品无法实施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2020年5月12日销售的湖虾经抽检呋喃西林代谢物实测值是5.3μg/kg,融易新媒体,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市监罚字〔2020〕157号的行政处罚。